惠州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1.惠州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单位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其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比例;

(七)非惠州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男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十)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保的;

(十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十二)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3)因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按照前款第(二)、(三)、(四)、(七)、(八)、(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按照前款第(一)、(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得低于10元。

二、关于广东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节约储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取和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在管理中心集中户拥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营业厅或者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提出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工作人员确认,并将受理回执复印件1份及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三、惠州公积金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法律的主观性: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范》第六条,子女在购房时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未成年的孩子。未成年子女买房,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成年子女。如果房子是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购买的,用专业的法律术语来说,即父母是子女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提取公积金首付;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是房子的同一借款人,那么父母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注意的是,与父母共同购房,父母没有同时申请住房贷款的,只能从父母公积金中提取首付,不能按还本付息申请提取,即不能每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另外,子女为* * *同一购房人或* * *同一借款人的父母一方,父母一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按约定比例分配额度。比如一套100平米的房子,40平米是你的,另外60平米是父母的,那么提取情况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提取。假设上例公积金首付40万,你父母的公积金可以提取24万,你自己的公积金可以提取654.38+0.6万。没有约定比例的,默认分配提取金额相等。子女与父母共同购买的房屋,没有约定产权比例的,购房款按人数平均分配。比如和父母一起买房的房贷40万,你和父母可以从各自的公积金里提取20万。还贷提取公积金也是根据这种方法来分配提取额度(公积金贷款没有父母子女共同贷款)。如果你是成年人,你买的房子不是和父母共同签字的,那么你父母就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你既不能申请首付,也不能根据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申请支取。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知识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由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支取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支付手续。

四、如何提取惠州公积金?

品牌型号:小米12SPro

系统版本:MIUI13.0.13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0.85

惠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提取即可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市民中心公共状态撤回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

3.扬帆开通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提取公积金,进行拓宽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

(一)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两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

(四)住房公积金的审批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由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设立、缴存和返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一种形式,可以提取员工的生活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彻底终止劳动关系;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成比例。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或者不邀请人的决定;批准支取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