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表的文章有知识产权吗?如果有人抄袭发表在报纸杂志上怎么办?

发表在互联网上的文章拥有知识产权。如果别人抄袭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侵犯了你的版权(不考虑合理使用等。),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侵权情况选择向工商局或者公安机关投诉。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只要你发表的文章符合上述作品的要求,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众利益,就可以享有著作权。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只提供文章发表时间的证据,可能并不能完全证明你就是作品的著作权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不考虑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未经您的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发行、表演、展示、广播、汇编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您的作品。抄袭你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文章,侵犯了你的著作权,这是侵权行为。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侵权情况选择向工商局或公安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