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能按时纳税怎么办?

疫情期间不能按时纳税怎么办?这是最近财务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当然,国家税务总局也考虑过相关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月2日的通知,本月申报纳税的基本截止日期延长至2月24日。如果能在2月24日前复工,并且能处理好账目,就能正常报税,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如果你不能在24号之前回到工作岗位,或者你回到工作岗位,但是因为时间紧还没有结账,你就不能报税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助力疫情防控职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20〕14号),决定因疫情仍存在纳税申报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疫情严重地区,按次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因疫情原因延期纳税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批准其延期纳税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因疫情未申报或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纳税人免于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异常户。

上述措施既解决了纳税申报时间紧迫的问题,又解决了因疫情暂时无资金纳税的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是税务机关切实为纳税人服务的具体体现。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由于疫情严重,影响范围广,无法按照原纳税期限纳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已发文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1.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的法定纳税申报期在全国范围内延长至2月24日;

2.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级税务局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2020年2月办理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同时,为确保延长纳税申报期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2月份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延长纳税申报期可能带来的税控设备锁定问题,本月将调整税控设备解锁设置。纳税人可在2020年2月18日之后登录开票软件复制纳税申报表。

这些天,财务人员更关心的是纳税申报和纳税。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可能很难及时复工,部分企业可能无法按时申报。对于这些情况,财务人员需要提前做好安排。

目前,对于湖北以外的地区,纳税申报日期已延长至2月24日。财务人员要提前完成结账工作,同时做好资金安排,看能否足额纳税。

如果没有办法按时完成纳税申报,那就尽量提前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延期申报。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延期问题。在2月份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的基础上,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按次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因疫情原因延期纳税申报。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批准其延期纳税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因此,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可以进一步推迟申报纳税。

同时,在一些地方税收政策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比如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疫情防控税务操作指南。指出按时备案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而且也有关于哪些企业延期纳税难的说明。包括亏损较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工资和社保后不足以纳税。所以,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也要及时申请延期纳税。

所以不用太担心不能按时缴税。如果符合要求,可以申请延期。对于有具体问题和困难的,建议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沟通。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将2020年2月法定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各地税务机关将按照“尽量在网上办”的原则,对网上纳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向纳税人、缴纳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积极引导办理税费业务。大力倡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或自助终端代征代开发票。税务机关还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视频等渠道,对纳税人、缴纳人在纳税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给予准确、耐心、细致的解答。对确需到纳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将主动预约,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分批错峰办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计划中的很多事情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凶猛疫情打断了,那么对于很多企业财务人员来说,不能按时纳税怎么办?事实上,国家和政府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不利影响。让我们来看看。

一是延长了申报征收期的时限。本月为小征期,主要涉及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的法定纳税申报期在全国范围内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后,办理仍有困难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首先,时间没那么紧迫。

二、大力推进非接触纳税。按照“尽量在网上办”的原则,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力争实现95%以上的企业纳税人和缴纳人网上申报。大力倡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或自助终端代征代开发票。通过网上办税,家庭办公,再通过第三方扣款协议,也可以达到网上办税的目的。发票也可以网上申请邮寄,不会因为在税务局拿不到而耽误报税。

3.我可以按时申报,但是很难交税。我没钱怎么办?首先研究近期密集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积极申请的。比如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对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资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一旦合格,可以缓解很多资金压力。其次,要合理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过变更合同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到下月,可以缓解纳税的紧迫性。最后,要关注各地出台的扶持困难企业的政策。如吉林省推出“三抵押”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要扩大动产抵押登记事项的范围和种类,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融资的效力,帮助资金短缺的停产企业尽快投产。

4.如果纳税人纳税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纳税??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缴税”,进入“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填写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纳税人可以获取审批结果信息,查询并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以登录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

综上所述,由于网上办税的实施和时间的延迟,大部分企业可以顺利完成纳税申报,但也有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经营存在一定困难,无钱纳税。这时候就看优惠政策能不能帮到他们了。如果没有,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有责任依法及时批准其延期纳税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亲爱的纳税人和付款人:

为保障您的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再次敦促您通过“非接触式”电子税(费)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咨询涉税事宜。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请先关注以下税(费)提示:

一、全省办税服务厅实行“全员预约”办税,除特殊情况外,暂不进行现场编号。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服务-税务预约”预约上门服务。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您的需求,并提供最便捷的处理方式。您可以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服务-便民服务-办税服务厅等候情况”或“广东税务微信小程序-公共功能-更多-办税服务厅等候查询”查询办税服务厅目前情况,合理规划行程,避免选择人流量大的时间和办税服务厅。

2.根据疫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部分办税服务厅服务时间可能有所调整。请提前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税图”栏目,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查询。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办税服务厅前必须戴口罩、红外测温、实名登记。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办税服务厅可能会采取分批放行、减少窗口、设置安全警戒线等措施。请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从即日起,广东省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和网上申领发票方式选择邮政寄递服务,免收邮寄费用。免费服务的送达截止时间以各城市的通知(通知)为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治疗隔离期间的,或者在湖北等因疫情暂停交通的地区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缴纳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五、用人单位因疫情,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缴纳;缴纳社会保险费免缴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个人待遇享受。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影响,未按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期补缴,延期期间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记录。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从5月1开始缴纳2020年的养老保险,4月30日前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档次。

六、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2月9日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税务局也有相关文件,尝试通过非接触式电子税务渠道办理涉税业务和咨询涉税事宜。

1.国内所有税务师事务所实行预约制,除特殊情况外暂停现场办理。

2.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3.网上申请发票和网上申请开票,选择邮寄方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0年2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纳税。

5.用人单位因疫情未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期补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待遇的享受。

6、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所以如果因为疫情原因不能按时缴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延期缴税。

每个省的政策应该是不一样的。这里有一个浙江省的方案供你参考,具体的日程安排要和当地税务部门联系协商。

浙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刘炳荣表示,对于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人,2月份的征税期将延长至2月24日。如果他们在收税期间不能进行纳税申报,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申报。企业不能按时纳税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

在此之前,各省延长纳税期限的政策不一,云南延长申报至2月24日。

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宣布:

针对各地延长复工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的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的法定纳税申报期在全国范围内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如果到了举报截止时间,举报仍有困难,可以依法申请再次延期。

纳税人、缴纳人应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邮件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减少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缴税次数,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疫情期间不能按时纳税的,税务部门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国税函(2020)19号文件,各省市也出台了中央和政府应对疫情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