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企业改制后如何处理差额征收?

营改增后知识产权企业的差额征收。

“营改增”的差别化征税是原有营业税差别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增值税”差额税应合法、真实、完整,即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实际存在的,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以清单形式逐一如实申报。

关于“营改增”与“营改增”区别的政策规定

申报差额税的应税服务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差额税的应税服务,包括:1。运输:运输分包业务和联运业务。2.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物流承担的仓储业务和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服务。3.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广告代理、货运代理、船务代理服务、无船承运服务、租船业务、报关代理服务。4.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的单位(包括商务部成立前的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国家经贸委)承办的融资租赁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项目应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比如试点物流承接的仓储业务中允许抵扣价款的项目是支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用;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业务,允许扣除工程价款,即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为出租人承担的租赁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货物的买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出租人承担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运输业的级差税抵扣项目不同于进项税抵扣,运杂费结算单据中注明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也可以在征收级差税时抵扣。

“营改增”差别征税的凭证要求

允许填入《应税服务抵扣项目清单》抵扣价款的项目,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证明。具体包括:1。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差额征税不同于进项税抵扣,对取得的发票种类没有具体要求,只要发票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即可。2 .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付款,应当凭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和收款单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前从业务中取得的凭证,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额。纳税人支付差额可征税的抵扣价款,取得道路和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可作为进项抵扣凭证,经认证后可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作为差别化税收凭证的,不需要认证,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按要求填写附表3。但对于已纳税的非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抵扣差额。纳税人取得的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经过认证的,如果不是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而是作为级差税凭证的,在申报时应将这些发票在进项税明细中剔除,然后进行级差税申报。不允许既抵扣进项税又申报级差税。

“营改增”差额税填列项目

首先是备案登记。缴纳差额税的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前,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备案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附表1第12栏“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和“本期实际扣除额”不能填写。二是填表。申报差额税的纳税人应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和《申报表附表3(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营改增”修订后的增值税申报表5份,主表1份,附表3份(本期销售明细、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应税服务抵扣项目)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表1份。附表1,附表2为一级附表,附表3为二级附表,附表1中的数据应根据附表3中的数据填写。申报表的填写顺序是先填二级附表,再填一级附表,最后填主表。具体顺序是附表3、附表1、固定资产扣除明细表、附表2和主表。

具体要求:1。如果应税服务抵扣清单中的“凭证类别”为“发票”,则必须填写“开票纳税人识别号”。2.本表“合计”栏中的“税额”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所附各栏数据之和减去本项目本期金额相一致。3.附表3(应税服务抵扣项目)填写要求:销售不同税率应税货物的进项税额无需单独核算,只要取得进项税额即可抵扣不同税率的销项税额。但由于销售额是从差额税中扣除的,必须对不同税率的抵扣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在附表3中按不同税率填报应税服务价税合计和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扣额、本期实际抵扣额和应税服务抵扣项目期末余额。附表3中要求的金额都是含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