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官司好打吗?请让我知道。

打起来不容易原因如下(以国内专利侵权为例):

1:不容易认定侵权。专利侵权需要对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专利进行详细的技术对比,以确定是否侵权。主要做的是提取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看是否落入被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它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会直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侵权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这样,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都是巨大的。

2.侵权认定后,侵权违法所得数额难以估计,赔偿标准较低。即使侵权成立,在后期进行侵权索赔时,也很难计算被告的侵权违法所得。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的资助。

赔偿不足百万元。对于中小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多数赔偿金额较低。这和中小公司的IP部门及其体系不完善,产品含金量有关。

最后,目前国内侵权案件虽然维权困难,但相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各地纷纷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近年来审理的高知名度案件越来越多,公正性也越来越被认可。建议广大权利人严格对待侵权行为,不给侵权人可乘之机。我也相信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会越来越完善,权利人的利益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