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标可以用来生产多种产品吗?

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限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所以一个商标注册后,为了把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同类别的其他商品上,应该把它当作另一个商标,与原注册商标无关。未经商标局核准,扩大注册商标原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可以与他人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因此,如果将注册商标扩展到其他同类商品上,应当重新申请注册,然后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