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R&D人员比例要求
法律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成立一年以上;企业在主要产品技术上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在国家规定的“重点支持的高技术领域”范围内;研发领域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三个会计年度R&D费用比例符合要求;过去一年,高新技术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创新能力评价达标;过去一年没有发生严重的违规事件。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通过持续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企业。
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在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中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下同)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过去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