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川的重要事迹。
1986.08—1988.0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
1993.04—1993.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3.07—1995.05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5—1995.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6—2000.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5438+02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4年6月至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年7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438+0中央党校半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9.08—2012.0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四人民法院院长;
2015.07—2017.04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5438+0—2018.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扩展数据:
社会兼职
中国司法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著作权协会理事。?[
人物作品
主编或参与多部著作的编撰,如《著名知识产权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专利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仲裁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等。,并发表了数十篇关于知识产权的专业论文。
主编《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选编》、《著名知识产权案例点评(一、二)》等著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洛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