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里可以查看公司的年度报告
企业的年度报告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外公布和宣传。而这种公示制度是因为企业年检制度的发展而形成的。企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年度期限内主动向工商部门提供年度报告。通常情况下,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公式体系完成年报报送。企业年报公示成功后,其他企业和个人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如果对企业年报记载的内容有疑问,觉得不一致,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在很多企业提交的年报中,工商部门会相应的抽取一部分,检查企业是否做了真实合法的备案。如果公司不能按时提交年报,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注册的企业,从次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关闭、清算等存续情况;
(三)企业设立和购买股权情况;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情况;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动情况;
(六)企业网站和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七)企业职工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担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前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公开,第7项规定的信息应当由企业公开。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开的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组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下列信息: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动情况;
(三)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和延续情况;
(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
(五)行政处罚信息;
(六)依法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