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项目

六部门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项目

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涉外仲裁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建立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选拔高端领军人才1000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1000人,培训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培养涉外仲裁人才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

通知提出,成立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培训涉外仲裁员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咨询协调机构,承担培训涉外仲裁员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专家委员会由政府部门、仲裁委员会、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它为政府制定计划和政策,发挥专家“外脑”和智囊团的作用。

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司法部、教育部根据国家培养涉外仲裁人才和开展实务培训的实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0多所相关学科综合优势和专业师资完善的高校,建立了多语种、各具特色的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

建立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司法部负责牵头建立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首期入库300名涉外仲裁高端人才,计划入库1000人,逐步选拔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世界视野的高素质、高层次、高素质涉外仲裁高端人才。

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单位,以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为依托,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计划完成1000名高级涉外仲裁人才的培训。

实施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计划。教育部和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计划。由司法部牵头,组织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执业单位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办学,开发优质课程,加强实践教学。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青年后备人才的招募和培养。

组织专题教育。鼓励国内知名仲裁机构会同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系列讲座、短期培训等方式,加大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举办大型涉外仲裁模拟竞赛,打造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品牌。

通知还要求,将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和重大人才工程,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合力推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培训基地通过市场机制推动项目证书教育发展,鼓励仲裁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投入资金,加大对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