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

张铁魁曹骏

(三河101601,国土资源实物地质数据中心)

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为了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国家颁布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本文论述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分析了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关键词: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及对策

1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物理地质资料主要是指地质调查中产生的岩心、标本、光学切片和各种辅助样品。对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价、能源开发、地下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等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物理地质资料可以保留岩石和矿物的永久三维物质的真实记录。“当历史失去文字记录时,保存下来的实物是我们了解那段历史的唯一证据。”标本的保存可以让最重要的分析工具(也就是人眼)发挥作用,因为对于地质学家来说,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是观察实物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地质学家可以根据保存的物理地质数据有效地制定进一步的工作计划。

其次,保存物理地质数据意味着你不用花很多钱在需要的时候得到它们。目前,还没有一种方法可以替代物理地质数据的存储,因为摄影、地球物理测井、地质编目和物理地质数据的分析只是钻井获得的地质信息的一部分,或者代表了原始数据的一些解释。

第三,物理地质数据是由政府花大价钱获得的。如果保存下来,这些记录将被用于没有钻探工作所需的巨额资金的地质工作项目,这将为提高某些地区的地质认识和地质研究做出进一步的贡献。

2.物理地质数据管理的特点和内容

2.1物理地质数据特征

物理地质数据与其他地质数据有很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物理地质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可靠性。首先,实物地质资料是地质调查中形成的“产物”,是一种原始实体。它携带或存储未经处理、篡改、扭曲或修改的原始信息。因此,无论是作为实际工作的参考,还是作为科学研究的数据,实物地质资料的原始真实性和可靠性是其他资料无法比拟的。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可持续利用价值。了解真实情况是地质调查研究最有效的工具。其次,物理地质数据具有很强的可加工性。从信息的角度来看,实物地质资料属于原始信息,因此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在社会信息系统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是整个国家和社会信息系统的基石之一。此外,物理地质数据经过处理后仍能保持真实性。

物理地质数据的破坏性。与地质资料相比,实物地质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形态特殊、管理困难、易损坏。这主要表现在,对它们的管理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建设专门的图书馆和维持日常运行,还需要保存和管理具有特殊特性、特殊要求和稀有性的物理地质资料,如放射性岩(矿)芯或样品、冰芯、冰样品、深海样品、极地样品、航空航天样品、珍稀古生物标本以及温度、湿度、辐射防护等特定条件下的其他特殊物理地质资料。因此,大量的实物地质资料很难保存,而且非常容易丢失;即使是采集入库的实物地质资料也特别容易损坏。

物理地质数据也是唯一的和不可再生的。物理地质数据是地球和天体演化过程中某些特定动力活动或地质过程的产物。虽然地球或天体的运动在许多周期中蓬勃发展,但整个过程是不可逆的,因此创建的物理地质数据不会再生。另外,任何实物地质资料都是在不同的地质工作中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方法获得的,不能像文本资料一样复制。所以从物理地质数据的生成条件和条件来看,每一个物理地质数据都是唯一的,不可再生的。

2.2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特点

由于实物地质数据的特殊性,实物地质数据的管理会更加复杂,实物地质数据的管理会有很多要求。实物地质资料量大,有些容易损坏或改变性质,需要有较大的场地、仓库和一些专用的机械设备来管理实物地质资料;另外,物理地质数据库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在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中,需要对实物进行扫描和数字化,并设置专门的观测和测试设施。因此,物理地质资料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技术复杂。因此,不可能把地质工作产生的实物全部收集起来进行管理。只有经过严格的筛选和比较,根据它们的管理意义和开发利用价值,才能确定哪些由国家馆藏管理,哪些由地方馆藏管理,哪些不永久或长期保存;同时,要研究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技术,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规范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

2.3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内容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实物地质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服务。

实物地质调查资料的收集:在跟踪地质调查项目中,在充分掌握实物地质调查资料的生产、分布、保存状况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原则和依据,从大量实物中筛选出具有保管意义、符合保管条件的实物,通过汇交、收集、收藏、捐赠、购买、交换等方式进行收集入库。

实物地质调查资料整理:对筛选入库的实物地质调查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理、整理、修补、整理、包装、编号、标记、扫描、归档、编目,以保证实物地质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实物地质调查数据的保存: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对整理后的实物地质调查数据进行科学的保存和管理。

物理地质调查数据服务:为用户提供查询、检索、观察、取样、检测、实验、参观和交流。内容包括物理观测、物理扫描、物理摄影、物理采样、物理加工、物理鉴定和物理测试、信息开发、信息发布、物理地质数据检索、查询浏览和下载、物理地质数据专题咨询、数据转换与处理、图形图像数据复制、物理地质数据访问、物理地质数据交流与合作等。

3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起步较晚,缺乏针对性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政策文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颁布后,管理开始有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中,大多数基层单位和个人忽视了实物地质资料的作用和价值,未能进行有效的管理,造成了许多问题和困难。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人治”现象较为严重。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不规范严重阻碍了实物地质资料的作用和利用。

第二,缺乏实物地质资料收集系统。实物地质资料采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采集体系缺失,采集对象难以把握。实物地质资料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有些实物地质资料在地质工作结束后被丢弃,有些仍保存在勘探单位或个人手中。哪些实物地质资料应汇交保管,汇给谁,如何汇交,汇交的资金和管理设施不够明确。

三是实物地质数据存储系统建设不完善。由于实物地质资料易被破坏的特点,实物地质资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难以整理和保管。

第四,实物地质资料利用和服务的组织体系不健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者观念陈旧,重收集轻利用,重存储轻开发,重收集轻服务。服务方式单一,技术手段落后,服务使用能力不强。实物地质资料数据服务缺乏统一合作、利益共享的客户服务政策和机制,实物地质资料产品和用户分类管理混乱,产品价格机制不健全,服务收费不统一;缺乏现代服务模式,产品服务模式单一;客户需求调查很少;没有建立客户服务计划和服务反馈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理地质数据的数据服务差距明显。

4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对策

一是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机构和保管机构。建立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委托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委托具有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资质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管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等具有特殊属性的实物地质资料;对其他实物地质资料,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的性质、保存意义和开发利用价值,实行国家、地区和地勘单位多级管理。

第二,建立完善的实物地质资料收集系统。《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的报送范围:①科学钻探、海洋调查、极地考察、空间探测等获得的实物地质资料。(二)反映中国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地质现象的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物理地质资料,包括具有国际和国内比较意义的地质剖面、重要古生物化石、地层、构造、岩石等物理地质资料。③反映全国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特殊地质现象的实物地质资料。④在全国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矿床的实物地质资料。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探项目的参数井、区域探井、发现井、评价井的物理地质资料,区域化探的子样。根据实物地质资料收集的范围,实物地质资料收集的主要方式有依法收集、主动收集、购买和构建实物地质资料资源收集保障体系。

第三,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属于地质资料管理的范畴,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规定和标准都可以应用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标准应涵盖实物地质资料的生成、操作、归档和服务利用,以优化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方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建设。从最终目的来说,实物地质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一切技术支持都是为了实物地质数据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是提高实物地质资料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建设的根本目的。第一,利用平台的创新,除了查阅、浏览、搜索,还可以利用网络实现远程搜索、浏览、下载。二是利用方式的创新。编纂:根据服务商的要求,收集整理实物地质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编辑成书。研究:不局限于实物地质资料的凭证功能,应积极发掘实物地质资料的内在价值,总结规律或借鉴相关技术和工艺。三、宣传创新:利用实物地质资料,制作展品、展室、举办展览,或制作电视片、专题报告、多媒体教育系统,或网页等。,充分利用实物地质资料,增强宣传效果。四、加强合作交流创新:以实物地质数据库库为平台,加强实物地质数据管理和服务利用交流,充分发挥实物地质数据的重要作用。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促进地质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和方法,把实物地质资料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的社会信息资源,加以保护和开发,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参考

吴斌。档案学研究。杭州市档案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调查。2005 (3), 21 ~ 24

王玉辉李国忠。中国档案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2006 (2), 44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