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内容

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措施内容: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计量行业特殊行业审批;

(2)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出台一系列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服务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三)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服务”、“一次性服务”,实行户籍转移“一站式”办理;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建设电子户籍证明;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的全过程监管;

(六)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严格规范企业执法行为;

(七)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成果制度化、法律化,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改废”工作;

“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工作要求

(一)自觉肩负改革重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变,结合实际,分阶段细化重点任务,制定重点领域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切实可行的“一招”。主动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边界,支持改革者,责任者担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职能转变,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