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及认定条件

根据《湛江市科技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业科技服务办法》,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以能带动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经市科技部门推荐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八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兼并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

4.企业中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R&D费用总额(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R&D费用总额不低于R&D费用总额的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满足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