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购买权问题。
常见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是指经股东同意的股份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该合伙人以外的人,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职务技术转让合同,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订立技术合同的方式转让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 * *按份拥有是指每一个* * *按份拥有财产的业主都有权要求处分或转让其份额。但在出售时,其他* * *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财产按份分割后,是指一个或几个原* * *人出卖自己的财产份额时,如果被出卖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与其他原* * *人共同使用,其他原* * *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支持;
7.外资企业财产清算,是指外资企业清算和处理财产时,中国境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合营企业转让股权是指当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9.委托转让技术成果是指研究开发方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10.合作开发中的技术成果转让,是指转让一方拥有的专利申请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二,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的权利。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 *有人处分自己的份额,其他人* * *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中的优先购买权。
(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属于开发者,开发者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
(3)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方* *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