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场监管局的职能包括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接受委托调查统一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等。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负责区内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和* *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推进统一市场监管的实施;组织指导或者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受委托开展统一的反垄断执法调查:整体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受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拍卖活动,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引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承担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安全、保密、档案、公文处理、会议、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协调和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任务;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的统计工作。

2.人事教育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关及下属单位;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外事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3.法规部分。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和案件的移送;承办或参与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法治宣传教育。

4.财务审计科。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会计核算、非税缴纳和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各类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下属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

5.行政事务科。承担法律法规要求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与行政审批局在政策沟通、业务支持、学习培训、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信息交流、执法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