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法律费用
法律主观性:
知识产权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为: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2.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法律客观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3)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4)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