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并达到法定人数。

发起人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且应有五名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最低发起人人数是国际惯例。不规定发起人最低限额,一是发起人太少,无法履行义务,二是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规定发起人的最高限额。

2.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达到法定资本。中国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5,438+00万元。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纳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评估价格、核实财产并折股,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发起人的财产权转移给公司。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的发行和准备依法进行,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为筹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说的发行股份就是设立股份,是指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可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应发行股份的行为;募集设立发行是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由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股票发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份必须同股同权。同时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股份并发行股份后,应当立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代保管股份协议,并向认股人出具回执。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发行的无记名股票总数。(四)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五)本次发行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缴足发行款时,认购人可以退股的说明。

4.发起人应当制定章程,由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虽然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制定的,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由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三、创立大会纪要;

4.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十三项。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编制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为其居民身份证,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决定,并由符合法定表决权的股东签名或盖章。公司的经理是董事会任命的,所以要提交董事会的任命书。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X.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住所证明;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