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1.免行政费。
对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发展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2.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初期大多是创办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想要创业成功,只有创业是不够的。关键是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为创业者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其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通知》明确要求,具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享受更多公共服务。
此外,政府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护其合法权益。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第三,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以减税降费为重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企业总体负担不增加,激发市场活力。将企业R&D费用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的,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完善政府采购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等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加大重大创新产品服务和核心关键技术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应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估、示范应用体系建设。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创建R&D指南,制定首台(套)评价办法。依托大型科技企业集团和R&D重点机构,建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建立首个(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联盟。加快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发挥众创、众筹、众包、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创业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形成一批战略性高价值专利组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雷霆”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控、溯源等互联网+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