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侵权怎么办?恶意诉讼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我国实体法目前还没有规定恶意诉讼的侵权问题。恶意诉讼侵权在大的范围内属于一般侵权,但在构成要件上又不同于一般侵权。它不仅要求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而且要求侵权人的动机是恶意的,即其提起诉讼的动机不当。因此,成立恶意诉讼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一是主观上明知自己提起的诉讼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第二,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三是实施了伪造事实或者提起无根据诉讼的行为;第四,恶意诉讼对被侵权人造成了物质损害。恶意诉讼可以分为单方恶意诉讼和双方恶意诉讼两种情况。单方恶意诉讼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对被告恶意实施的不当诉讼行为。双方恶意诉讼是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捏造事实,法律关系损害他人利益的诉讼。因此,双方当事人的恶意诉讼也被称为虚假诉讼。一般来说,恶意诉讼侵权的责任是损害赔偿和恢复原状。如果恶意诉讼被法院判决不公,在提起恶意诉讼侵权诉讼之前,需要通过再审程序撤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