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每年交多少?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应当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每年的专利费列表如下:1。发明专利1-3年900 4-6年1200 7-9年2000 10-12年4000 13-15年6000 65438。2000年4月600日至5月900日至6月8日。外观设计专利1-3,600年4月-5日,900年6月-8日,1200年9月-10日,缴费时间超过规定。但符合减免条件的,可在授权后申请减免前六年年费。
法律依据:《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二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缓缴有关费用。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三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免:1 .申请费(包括出版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自专利权被授予之年起六年内);4.审查费。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个人的,可以请求缓缴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的80%。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缓缴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和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缓交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和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两个以上* * *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专利费用不予减缓。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请求缓缴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项费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延期缴纳尚未到期的费用,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之日前两个半月提出延期缴纳费用的请求。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减缴请求书,必要时应当附送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