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法院怎样处理宁波男子债务清偿的事件?
近期浙江慈溪法院解决了一件很棘手的事件,事件是这样的2019年的时候浙江宁波慈溪逍林镇的胡家源(化名)分三次向胜山镇的隋勇(化名)借了***41万元,两人约定年底还清,其中后两笔还约定了1%的月利息。但没想到的是在不久后的4月,胡家源因溺水意外身亡,这一消息让手握41万元借条、还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勇着了慌。隋勇便想让胡家源的至亲偿还本息,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法庭中胡家源的四位至亲拒绝继承他的遗产,也就没有了替他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后确认胡家源生前与隋勇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有效,但由于作为逝者胡家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四被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对逝者遗产的继承,所以认为四人可不负偿还责任。这个情况也是意想不到的,不过人死但债不能就这样抵消了。 据了解,死亡的欠债人曾四处借债,还未收回借款的债权人远不止一位。他的家人选择不继承他的遗产,那么就有着保护他遗产的责任,不得擅自减值、毁损、灭失等。针对这件事法院积极展开介入。
据申请人隋勇反映,胡家源名下尚有一间未办理产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店面房。得知这个消息后,执行法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封。但因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地产难以处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今年4月,该案承办法官协同熟悉该?网格?的马法官一起协商对接胡家源在该村的店面房的处置工作。并积极与胡家源家属协商。家属也积极配合,经过对店面房处置、所得款分配方案制定、实际发放等一系列繁琐又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了胡家源家属与包括隋勇在内的39名债权人签订债权清偿方案,将一批数量可观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