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模式

(1)《公司法》第166条要求: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2.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5.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二)《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公司分配利润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即经核算,公司本年利润总额扣除本年应交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利润余额,达到分红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风险提示:公司分红原则上属于公司自治范畴,因此即使满足分红条件,也需要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战略部署、经营状况做出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才能开始分红。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某一年是盈利的,符合分红条件,但股东会没有做出分红决议,就不能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业,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人事关系可保留三年。离职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离职的机构与创业者应当订立离职协议,约定离职事项、离职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者与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