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禁止拍照有法律依据吗?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大型商业场合或商店不是公共场合,而是对公众开放的私人场所。店主有权利规定进店后的行为规则,但同时有义务确保店内的人身安全得到保护。这就是所谓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就像进一些西餐厅一样,不允许吃这家餐厅提供的以外的食物。这不是所谓的不公正。

你的困惑主要是在公共场合拍照,公共场合拍照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公共场所是向公众开放的空间,如公共交通、城市街道、广场、公园、车站、商店、码头、机场等。这些地方对任何不特定的人开放。在这类场合,任何人都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法律禁止拍照的除外。

当然,在私人场所就不一样了,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是侵权。在当前的新闻实践中,人们习惯于说记者的暗访是“偷偷记录”的。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公共场所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并不存在“偷”,只存在于私人场所。当然,如果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