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国家关于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业发展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本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长远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和企业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扭亏,协调国有企业减负;协调和指导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
(三)指导企业技术工作,协助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的年度投资;负责工业企业的科技发展和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设备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负责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协调和指导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整体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工商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配合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重要物资供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物资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和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行业的生产和特许经营管理。
(六)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好服务基层和联系点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和管理;引导和推动大数据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肇庆市有关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区科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级科技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规划;研究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九)组织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镇(街道)和企业党政领导在推进科技进步方面的绩效评价。
(十)负责本级科技经费和上级拨付我区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制定科技服务业规划,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并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参与有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研究;与相关部门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执法;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负责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和企业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