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约的内容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版权(著作权)、来源标记、停止不正当竞争、制造商名称、其他智力成果、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等。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所有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商品名称和符号,以及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产生的所有权利。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所有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商品名称和符号,以及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产生的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