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个体户征收的标准条件是什么,个体工商户缴纳哪些税?

一、青海个体户核定征收标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现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纳税人,按其到增值税发票开具点的时间,其发票金额未达到增值税每次征收起征点的,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开票金额超过增值税征收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开票金额的0.5%(不含增值税)。

二是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个人应税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全额扣缴申报时,纳税人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按0.5%的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作为已缴税款扣除。

3.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

2.青海个体工商户交什么税?个体户一般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方式由税收决定。

第一,查账征收。

1,按营业收入缴纳5%营业税。

2.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已缴纳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已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已缴纳营业税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缴纳,超额累进税率为5%-35%。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货物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还有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定期定额法,即根据面积、地点、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开票金额少于定额的,按照定额纳税;发票金额超过定额的,应当照章纳税。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不同),可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