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投资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产权如何分配?

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属于同一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都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权,变更为* * *共同所有权。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折算为同一财产。

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折算成同样的债务。离婚时,双方直接分房,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认为一方对房子贡献大,适当多打几分。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所有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当清偿夫妻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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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注意事项:

如上所述,婚前,* * *出资买房。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的合法权利都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但婚前,* * *带着投资买房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非登记方离婚很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因此,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婚前共同投资买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未登记的一方要对房产的权属有清楚的认识。司法经验表明,婚姻恋爱双方通常在感情深厚的时候急于把自己的心挖出来,在感情破裂的时候会为对方打抱不平。这是人的本性。

但是,这种“人性”在法律上是不适用的。我国物权法中的不动产所有权采用登记原则。法院对房产权属的认定以权属证书为依据,但在现有情况下,对涉案房屋合伙投资的事实认定难度很大。

另外,注册人有绝对的自由处置所有不动产,非注册人无权干涉。对于这些,非注册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第二,如果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贷款、合伙投资等事实,应签订书面协议。在购房过程中,银行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金钱往来,不能证明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因此,如果双方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有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份额,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非登记方如果希望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通过与登记方协商,将其名称增加为* * *以向业主登记房屋名称。完善所有权登记无疑是维护自身权利、避免纠纷的最好、最有效的方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