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如何核算?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如果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款: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
自可供使用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不在无形资产处置当月摊销。即当月新增的无形资产,当月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不得在当月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期
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约定受益期的,在不超过受益期的期限内推广;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限,法律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按照不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效期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照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按照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第一,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寿命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平均分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取得的无形资产总额/使用寿命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容易计算和掌握。缺点是在满足会计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要求方面不够理想。这种摊销方法适用于稳定性较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收益率法
产出法是指根据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出来计算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建立在单位产出所消耗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的前提下。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量摊销额=不确定资产每期摊销额=单位产量摊销额×本期实际产量。
如果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提供的工作量可以通过产品的生产产量或工作时间来确定,则适用这种摊销方法。
三、加速摊销法
加速摊销法是相对于每年摊销额相等的恒速直线摊销法而言的。是无形资产前期摊销多,后期摊销少,摊销额逐年递减的一种摊销方法。采用加速摊销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加速无形资产成本的补偿。加速摊销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一)余额递减法
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无形资产前期预计残值的情况下,按照无形资产的期初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乘以直线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方法。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来说明,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其中,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成本-累计摊销额。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无形资产的后期账面净值可能低于其残值。因此,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摊销期届满前两年内,扣除累计摊销额和预计残值后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出年摊销额的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仍可使用的年限,分母代表使用年限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率=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无形资产已使用的年限和×100%。
或者表达为:
年摊销率=×100%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成本-预计残值)×年摊销率
对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与知识、技术和产品更新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采用加速摊销法比采用直线摊销法更有优势。具体表现为:第一,加速摊销法更符合配比原则。在使用初期,这类无形资产由于明显处于垄断和排他地位,能够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和仿真模仿技术水平的提高,垄断地位会逐渐丧失,效益会逐年减少。根据配比原则,该类无形资产应采用加速摊销法。其次,加速摊销法更符合稳健性原则。采用加速摊销法,无形资产前期摊销多,后期摊销少。如果提前消灭无形资产,则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较少,因此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