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包括哪四项权利?
第一,产权的四权
1,占有
指所有人实际控制事物。占有是实际占有或控制财产的权利。所有权的占有既可以由所有权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占有分为不同的类型,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第一,所有权与非所有权。所有权人的占有是指所有权人在行使所有权的过程中,亲自支配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是指除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和占有。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非所有者占有的进一步分类。法定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产生的占有权。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未经所有人同意的占有。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非法占有的重新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恶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
2.使用
使用权是指根据物的属性和用途使用物的权利,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满足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者在法律上当然享有使用权。此外,使用权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转让给非所有人。
3.收入
收入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民事主体获得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中,源于物的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果实是指天生具有自然属性的东西,比如牛生的牛仔;法定孳息是指因某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利益,如股票分红。天然孳息在脱离原物之前,归原物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需要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4.惩罚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分物的权利。惩罚包括事实惩罚和法律惩罚。事实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事物进行的处分,如消耗、加工、转化、损坏等。法定刑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事物的正确状态。如转让、租赁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事物命运的一种权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处分权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基于法律的规定和所有权人的意志,处分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比如国有企业依法处置国有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构成所有权的内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可以而且经常与物主分离,物主仍然没有丧失对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财产权是人格权吗?
在民法范围内,财产权和人格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利。虽然都是基本权利,但两者的区别是诗性的,所以财产权不是人格权。
财产权是人格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物权包括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在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产相关的权利,如家庭成员主张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获得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
产权是一定社会中物质资料的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产权。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对作为物权客体的财产种类有不同的限制。在资本主义国家,除了已经宣布为国有的财产以外,几乎所有的财产都可以作为私有财产权的客体。在中国,财产根据其地位和功能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3.有哪些产权?
物权包括物权和债权。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一些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以前有永佃权、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上;后者包括抵押、质押(质权)和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和部分权利上。此外还有采矿权和渔业权。
债权是要求他人因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在生活中获得利益的权利。债权有一些从属性的权利,比如合同产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要求给付的权利,但是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的权利,比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债权还可以包括其转化形成的一些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确认物权只包括物权和债权的情况下,也可以说物权是通过对物和权利的直接控制,或者通过要求他人的某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享有生活中利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