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就业前景如何?

1.企业法律顾问也叫企业律师,包括外部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是指企业聘请的专业法律管理人员。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法律顾问,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和审查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合同审查和签订、企业诉讼与非诉讼等法律事务。

但一般情况下,企业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会排除仲裁、诉讼、劳动争议、投融资等特殊法律服务。

第二,专业地位

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企业聘用的专职人员的内部法律顾问和通过司法考试并接受企业聘用成为劳动定向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

律师事务所和企业都是经济组织,一个自然人不可能为了一个合法的工作签两份劳动合同。因此,专职内部法律顾问不得从事受聘公司以外的法律服务。

20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律师制度的意见》。第三部分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十七)工商、金融、文化等行业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聘请的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

已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其他人员,除聘用其他国有企业现任法律顾问外,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如果少数偏远地区的国有企业难以聘请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可以沿用目前聘请法律顾问的做法。

法律顾问助理人员不得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国有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参照本意见第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十八)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

大中型国有企业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活动法律审计中的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

(十九)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制定董事会章程和经营规则;

2.对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和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3.对企业重组、兼并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4.组织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工作;

5.组织处理诉讼和仲裁案件;

6.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责任监督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法律顾问明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未予警告或者制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一)国有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指依照本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员工。

(二十二)公司律师履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所承担的职责,可以受单位委托,代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本公司律师享有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质证、辩论等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三)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三,标准条件

1997根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1997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制度,并组织相关资格考试,直至。

2014 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1]?

2016《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法律顾问”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第一次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将于2018举行。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担任法律顾问且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1,在党政机关、国企担任法律顾问15年;

2.具有高等院校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法学硕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其他相应学位;

3.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第四,类型

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前者是劳动合同关系,后者是劳动合同关系。(律师与律所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律师与律所派往企业从事法律服务的顾问的关系是劳动合同。)

参考数据

1.1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取消。网易财经. 2014-08-13【引用日期:2014-08-13】。

2.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引用日期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