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官司要多少钱?
打一场官司要多少钱?
打一场官司要花多少钱,需要根据诉讼标的来计算。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人民法院在提起产权纠纷诉讼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财产案件受理费。
第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审理案件和办理其他事项的实际费用。
主要包括:
1、检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地方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出庭之日的交通、住宿、生活费和误工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的实际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法院受理费
每起50元至300元的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每个劳动争议案件1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0元至1,000元的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缴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按权利比例交纳)不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每笔交纳50元;
1,000元至1,000元部分支付2.5%。
65438+10万元至20万元按2%缴纳。
20万元至50万元按1.5%缴纳。
50万元至654.38+0万元按654.38+0%支付。
1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支付0.9%。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按0.7%支付。
1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无执行金额、无执行价款的,每件缴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价格不超过654.38+000万元的项目,每项支付50元。
超过1.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支付。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
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1%支付。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缴纳至30元: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一切。
超过1000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1/3的标准缴纳。
依法申请公示的每件支付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财产案件受理费减半,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海事案件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每件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1,000元至1,000元。
每申请一次海事强制令缴纳1000元至5000元。
每申请一次船舶优先权催告缴纳1000元至5000元。
每份海事请求登记申请书缴纳1000元。
每申请一次共同海损理算支付65,438+0,000元。
其他的
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的数额交纳。
被告提出反诉,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参加审理的,分别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的再审请求的数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