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发的专利转让收入是否属于高新认定时的高新收入?

属于技术转让和技术收入。

根据《高新技术适时企业认证管理指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向社会和企业外部用户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

3.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承担委托研究开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的企业从社会各界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