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储销售粮食需要环保审批吗?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经济秩序的演变、存在问题及政府对策。市场经济秩序是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系统的平稳运行而上升为法律法规的经济制度安排。因此,市场经济的秩序取决于制度安排是否完善合理,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看政府、企业、个人等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是否“不符合法律”;要看执法者是否“违法,执法必严”。市场经济秩序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由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秩序、财税和金融市场秩序、商品和要素市场秩序、社会信用秩序、投融资秩序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秩序等子系统来体现,其演变过程也是这些秩序的变化过程。a 1993 165438+10月11至1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目标,正式拉开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序幕。这一时期的市场经济秩序是改革开放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推进体制转轨的一系列政策效应,以及三中全会以后大刀阔斧的体制改革的政策效应的综合反映。三中全会前夕,宏观经济运行秩序紧张,金融秩序混乱,货币过度投放,非法放贷、非法集资,乱设金融机构,擅自或变相提高利率,结算纪律松弛,财务管理混乱;财政赤字严重,减免税,银行账户泛滥,中央财政困难加重;房地产热、开发区热、投资和消费需求都在扩大;出口增长乏力,进口增长过快,国家外汇余额下降很多;在微观操作上,重点是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推向市场,使得一些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工业增长加快,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瓶颈”约束加强;物价快速上涨,通货膨胀加速,社会总供求失衡。为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及时出台了《决定》,随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公司法》等政策,旨在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减少或消除当前经济体制转轨造成的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但《决定》本身的结构转型特征,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市场经济秩序。随着财税、金融、外贸和外汇体制改革的深化,新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在财税方面,建立分税制代替财政责任制,启动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税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部分缓解了中央的困难;在金融方面,建立了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外汇改革方面,汇率平稳并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部分缓解了之前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但由于经济秩序混乱、法律法规不完善、人为因素较多等滞后效应,财税和金融秩序的混乱无法得到有效根除:在财税方面,出现了内外勾结骗取外汇、偷税漏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逃避预算监管,大量资金偏离正常运行轨道,私设“小金库”。金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高息存款、乱集资、金融机构表外经营等,导致银行储蓄存款增速下降,货币供应量明显增加,通胀压力加大;一些金融机构违规拆借信贷资金;有的把外汇转移到海外,做金融期货投机,大量热钱冲击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稳定构成威胁。在微观层面,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成为改革的重点。于是,全国各地都下大力气搞现代企业试点,但往往过分强调“产权清晰”和探索产权形式,热衷于办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只重钱不重商,或者通过“产权交易”把公有财产变成个人财产,“权责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成了陪衬。此外,一些企业与诈骗集团勾结,伪造报关单和发票,非法套汇,骗取出口退税;一些企业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或进行无发票交易,逃避国家税收;许多单位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两本账”;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与企业勾结,搞假审计、假评估,掩盖真相;甚至有的企业搞内部集资入股,拿出银行贷款炒股票赚钱,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为此,国家颁布了《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委派监事会进行监督。此外,国企分类改革,“抓大放小”,通过企业破产、减员增效来解决企业办社会和负债过多的问题。虽然建立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成效远远落后,导致大量失业人员,生活逐渐困难。显然,这一时期市场秩序的恶化更多地来自于利用职权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因此,反腐败、加大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成为国家调整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不稳定表现为物价上涨过快,通货膨胀严重。其中,农业生产、价格改革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滞后带动了整个价格水平的上涨;外汇占款和连续几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消费资金的快速增长相结合,从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两个方面推动了物价上涨;然而,各级政府放松价格管理,未能纠正流通领域的欺诈、垄断性涨价和哄抬价格,也助长了价格上涨。为了控制物价上涨,政府重点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量入为出,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抑制消费资金过快增长;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取得了一定成效,成功实现了经济“软着陆”。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经济“软着陆”后,在严格的投资审批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下,宏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有效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随着国有企业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微观运行秩序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焦点。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分类改革后,国企改革的重点是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进行股份制改革。一时间,大中型国企纷纷上市,融资似乎成了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于是,企业的效率没有提高,反而“圈钱”如火如荼,引发了证券市场的“泡沫”。因此,1999年7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范股票市场运行,加强监管。但由于一些有权势的人在其中兴风作浪,操纵股市,使得法律的效力因“不究法、执法不严”而大打折扣。此外,国务院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为了解决国企超负荷运转,大量减员;为了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国务院进行了机构改革,同时决定将中央党政机关与直接管理的经济实体和企业脱钩,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为了解决走私商品对国企产品的影响,成立了国家缉私警察队。同时,为摆脱走私“保护伞”,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与其所办经营企业彻底脱钩。这些措施虽然有助于给国企“松绑”,但为国资管理部门和国企串通创造了条件。在“抓大放小”的过程中,不仅权钱交易泛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将大量补贴很少的失业工人公开推向社会,加剧了工人的贫困。为了实施再就业计划,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受利益驱动,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牟取暴利的现象极为猖獗,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由于适度从紧的宏观政策,加上国企改革导致的严重的两级分化,大量工人失业,农民收入低,消费不足,使得宏观经济稳中有弱,于是扩大内需成为经济运行的主题,宏观方面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微观层面,用住房、医疗、教育的市场化改革来促进消费。由于工资收入低,增量预期低迷,这种“压迫性”的储蓄存量消费促进了GDP增长,但却给农民和工人带来了普遍的心理恐慌。于是,致富,甚至不择手段,似乎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假冒伪劣、欺诈、违约、腐败等丑恶现象大量涌现,不仅造成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还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除了围绕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影响市场秩序的一系列因素外,放开农民余粮保护价收购、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适价销售、农发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等三项政策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带来了诸多干扰。和帮助国企脱困一样,初衷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入世后抗风险能力。在国有粮食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中,农民不仅没有从中得到实惠,还催生了一批“粮老鼠”,造成了市场流通秩序的混乱。针对社会道德滑坡,法治打击不力,呼吁道德诚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成为政府矫正市场秩序的对策。但是,信用体系的建立必须有坚实的法律保障。因此,如何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建设,成为稳定市场秩序必须突破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