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例:买一楼送花园,其实是虚张声势。
主人不让我在自家花园种菜?
昨天上午,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物业社会法庭刚挂牌,第一个投诉的居民就来了。
张梅(化名)是福田社区19号楼的居民。老人在小花园里种菜,下班后才发现被物业拔掉了。?我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种植蔬菜。物业为什么要拔??张梅生气地说?花园不是我们自己的吗??
张梅不满意的还有一点:在小花园里种菜是很常见的。为什么一楼其他住户的菜没拔,物业只拔了他们的菜?仅仅是为了他们吗?
孙等五位社会评委首次?上法庭提问?,?大堂?位于福田社区的物业社会法庭:墙上挂着劝和的座右铭,室内摆着椭圆形的桌子,比法庭还温馨。?原告?张梅和?被告?小区物业主任郭剑锋并排而坐。
小产权园是大家的绿地。
?在拉菜之前,我们已经发出通知,提醒业主自行处理小花园的蔬菜,业主可能看不到。?福田小区物业主任郭建峰解释说,购房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如果业主买的是一楼的房子,他只有小花园的使用权,没有产权。小花园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他要在小花园种菜,必须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才能在小花园种菜,减少了小区的绿化面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物业人员拉菜维护其他业主利益。
郭建峰向张梅女士解释了为什么只拿出他们家的食物。凡事都有第一次。张梅女士的房子可能是第一栋,但该房产并不针对单一业主。?张梅对此解释表示不满,仍要求物业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物业免费为业主补种花草。
?不与业主直接沟通就拔菜,物业的做法有些粗暴。?审判长孙首先提出了物业的工作模式?批评?后来他劝主人,在小园子里种菜实在不合适。
孙解释,《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禁止在绿地内种菜、繁殖以及其他有损绿化植物和设施的行为。?我以为这个小花园是我自己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听了你的解释,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张梅说。最后经社会法官调解,物业同意免费为张美家的小花园补种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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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楼给花园?、?人们买房从顶楼到花园露台,经常会遇到开发商这样的宣传。很多人对此的理解是,是否是开发商发的?花园?,还是多掏钱买花园,归一楼业主所有?使用和拥有?。
在郑州市二七区某新建小区,一楼的小花园被围了起来,居民在里面种花、种菜、种杂物。?这是我家的小花园。种菜和种花种草没什么区别。都是绿化。?一楼一位陈姓业主表示,他在购房协议中有花园的使用权。难道不是用菜的权利吗?
天之泉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赵婉君表示,所谓的开发商?发送?,只是绿地的使用权?守恒对吗?在一定时间内给买家,并不是真的给了全部使用权。
赵婉君暗示,开发商在那里?送绿地?当时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绿地使用权有多大,而不是糊弄购房者。
都说公共利益是用来忽悠个体业主的。
?如果一楼前面的小花园真的属于一楼的某个业主,楼上的业主肯定不会买。?赵婉君说,《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所有权人,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所以,开发商承诺的园林,如果属于公共绿地范围,开发商就没有权利给?发送?给个体业主。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擅自送人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可能会被收回公用。
?一楼花园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处置公共部分,所以?买一楼给花园?我们的宣传就是用全体业主的利益来忽悠个体业主。?赵婉君提醒购房者,买房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宣传,要仔细研究购房合同中的条款,最好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求助,以免落入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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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仍处于弱势地位。
编者按:目前,房子已经成为几乎所有重大场合的焦点话题,比如两会,3?15也不例外。在这个消费者友好的日子里,气氛往往并不轻松。买卖双方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依然是通过调查、盘点、曝光和常规的媒体操作来凸显。霸王条约,定金纠纷,逾期交付,规划变更,产权证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物业纠纷?老生常谈就是老生常谈。
中消协秘书长助理王千虎透露,去年,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共受理房屋销售投诉12954件,比2008年下降22%。但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
王千虎介绍,去年房地产行业整体市场先抑后扬。起初,一些开发企业由于资金链紧张,采取了降价、优惠等一些促销措施。消费者在订购或签订购房合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流动性增加,房地产市场资金逐渐充裕,一些企业奸诈,如撕毁合同,变相涨价,或采取物业囤积,甚至多拿公摊,降低服务质量,降低部分装修材料与装修房屋的档次。?消费者反映,一些楼盘给你看的样板房没有问题,但是拿到家里钥匙就不一样了。存在漏水、漏水、门和柜门歪、楼层不对等诸多质量问题。这个时候很难找到开发商来解决问题。?于是,矛盾逐渐激化,一些楼盘甚至出现了购房者聚集抗议开发商诚信缺失的事件。
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在买房时被愚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虚假广告,夸大其词,不兑现承诺,还有楼盘什么时候开盘?被涨价?、房间面积与销售说法不符、开发商未及时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问题(墙体开裂、材料使用、管道安装等。),房屋产权缩水,开发商延期交房,小区规划变更等。
不仅问题多,而且消费者在维权中还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据调查,当购房者遇到这些问题时,超过40%的受访者选择?怕麻烦,忍了?。即使我们努力解决,最后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选择?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更严重了?然后呢。没解决,被拖?占了百分之六十多。购房者在要求自己加强相关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多地寄希望于政府,60.66%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加强监管?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最有效的措施。(来源:中国新闻网记者张小丽)
房屋买卖租赁市场成为诈骗高发区,伪造产权证成为法宝。
今年?两会?期间,房价问题位居民生热点之首。
从去年开始,房价以疯狂的速度飙升,甚至有市民感叹:想做?房奴?两者都很难。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除了高房价让群众?受伤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被房子的其他问题所伤害。
他们要么被骗去买经济适用房,要么被骗去租房住。
海淀区检察院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该院办理的涉房诈骗案件较2008年增长100%。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的公开信息也显示,涉房诈骗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
?我们受理的房屋诈骗犯罪主要有四种:低价购房、假房主卖房、假房主骗租、中介骗税。其中低价代购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较大。?海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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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化名)是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他的生意一直在赔钱。不久前他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新闻后,突然想出了一个。赚钱?的方法。
后来李勇找到一个同学,谎称他叔叔是国土局局长,有能力买酒仙桥附近的经适房。如果他需要买房子,他可以随时找他帮忙。
李勇的同学虽然知道自己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考虑到北京房价快速增长和李勇的说辞,还是支付了李勇29万元的房价。
之后李勇就不再联系这个同学了,买经济适用房也不了了之。李勇的同学无奈之下向警方报了案。
据了解,在高房价的压力下,利用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诈骗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有时还会出现?骗子里有骗子吗?形势。一个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诈骗数百万元的年轻人,承认自己有能力帮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不是靠自己的关系,而是通过a?朋友?。但是,在收取了买家的部分购买成本后,我发现了这个?朋友?的手机号码已注销,无法再联系。
海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购买经适房、回迁房被骗的受害人,一般都不具备购房条件。他们通常与嫌疑人有熟人,如朋友或亲戚,因此更容易信任嫌疑人。
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法宝?
在京工作的王尧(化名)租住别人的房子已经有几年了。但是不久前,王尧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他准备卖掉房子。
一位购房者在网上看到了这条信息,立即与王尧取得了联系。双方见面后,王尧向房主出示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看到对方拿出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者放心地与王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3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屋。
随后,买受人分两次支付部分房款1.5万元,王耀为自己交付了房产证。然而,当购房者前往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认证中心核实时,却被告知所持房产证是伪造的。买家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王尧冒充他所租房子的主人,伪造了房屋所有权证进行诈骗。
海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房价的飙升,此类案件逐渐增多。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会提供一些伪造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在海淀区检察院受理的房屋诈骗案件中,5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都有伪造证件和印章的行为,这也是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的重要因素。同时,通过伪造证件骗取房租也是一种传统方式。
中介骗税成为新型骗税
程云(化名)是北京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分公司经理,自称可以办理二手房的减免税业务。
不久前,程云负责办理一位业主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程云在接到这笔业务后,伪造了契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并拿着这些伪造的材料到海淀区建委交易大厅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领取了房产证。
程云为购房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和房产证,并收取了购房者缴纳的契税和营业税654.38+0.3万元。后来,当买家发现程云提供的营业税发票是伪造的时,他们向警方报案。
?这类案件是一种新型的涉房诈骗。?海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犯罪分子得以得逞。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在受理房产过户等业务时,流于形式地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另一个原因是房产中介对其从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为中介公司从业人员利用身份、工作条件和公司资源骗取客户税款和购房款提供了便利。
经济适用房诈骗?杀了他们?
房地产市场纠纷不断维权。80%以上的买家都上当了。
有问题吗?送园?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