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标的金额是赔偿金额吗
结案标的金额不是代表赔偿金额。
结案标的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结案标的额就是指案件审理完成之后法律文书上标注的最终确定的数额,标的就是诉讼的对象,案件审理完成之后,需要收取诉讼请求的费用、律师费、案件受理等费用,如果标的物是有价证券的,则需要在当事人起诉时决定证券的实际价格。
行政执法案件结案标准如下:
1、主体明确。主体明确是行政处罚的首要问题,必须把好主体关口;
2、事实清楚。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清楚,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程序合法。1996年10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违反程序就是违法;
4、适法无误。农业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合法有效、确实具体和全面充分;
5、公正合理。农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公正合理”,实施行政处罚的核心是防止处罚显失公正。
综上所述,结案标的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数目。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八条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