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课件讲课侵权吗?

如果使用他人的讲课资料讲课,属于经营活动,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知识产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