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暨南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历经变迁,社会变化很大。它走过了80多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往事悠悠,暨南大学法学教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1927国立暨南大学在上海创办时,就设立了法律系,并赋予其重要使命:“使各国学者得到精密的准备和严格的训练,普遍能产生有用的司法人才,报效国家,为民族争光,为华侨争取自由平等。”法学院成立于1930,是全校五大学院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法学院之一。法学院下设法律系、政治经济系和外交领事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有很多名师,一时间被称为威望。耶鲁大学著名法学家、法学博士石齐曾先后担任法律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现代国际政治和宪法学专家翟,法国里昂国立大学法学博士、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著名学者孙、、罗隆基、童冠贤等都曾在此任教。1932年,上海爆发“11月28日”甲午战争。真的像是沦落到了战区,分散在上海租界、杭州、广州办学,法学院转到广州上课。当年9月,三名学生搬回真如,法学院被勒令裁撤,在校学生学习至毕业。抗日战争胜利后,暨南大学迁回上海,邹文海、周舫、陈文斌先后担任校长,著名学者陈彪如曾在此任教。1949暨南大学停办,法学院并入复旦大学。暨南大学1958在广州重建,1978复课。学校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90,经济学院增设经济法专业,成立经济法系。在1992和1996中,学校将“香港基本法概论”和“澳门基本法概论”列为所有港澳学生的必修课。2001,学校尝试再上大学。2004年,华南首家知识产权学院成立。2011,暨南大学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正式合并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