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反垄断法规

2013年9月26日,美国司法部网站在显著位置宣布,三菱电机等9家日本企业及2名高管承认操纵价格的指控,同意支付总额超过7.4亿美元的罚款。

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表示,这起国际价格操纵阴谋涉及价值超过50亿美元的汽车零部件,超过2500万辆汽车受到这一非法行为的影响。

近年来美国一些垄断性大企业的并购

惠而浦与美泰克的合并

惠而浦是美国白色家电行业的垄断巨头,市场份额位居北美第一。美泰克是美国白色家电行业的著名品牌企业。2004年,在一家评级机构将其信用评级降至“垃圾级”后不久,该公司宣布重组。2004年5月和6月,以美国RipplewoodHoldings和中国海尔美国贸易公司为首的私人资本财团相继提出收购计划。当初美国惠而浦公司坚守阵地,是因为其市场规模巨大,对美泰克的收购无法通过反垄断审查。不久之后,惠而浦加入了对美泰克的竞购。经过6个月的反垄断调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官员宣布,美国最大的家电公司惠而浦公司获准以6543.8+07亿美元收购第三大家电公司美泰克公司。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的调查显示,合并后,惠而浦将占据美国白色家电市场70%的市场份额,在北美市场将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形成不容置疑的垄断局面。为什么美国联邦政府的反垄断部门会批准这次合并?

微软的反垄断案

微软成立于1975,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软件厂商。微软在全球PC操作系统和其他软件市场占据着巨大的市场份额,经常被推上反垄断法庭。2006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微软因未能执行其2004年的反垄断裁决,将被罚款2.8亿欧元(3.57亿美元)。近年来,微软诉讼不断。1997,10年6月,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将网页浏览器与Windows捆绑销售。2000年6月,杰克逊法官做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微软随后提起上诉。2001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地区法院法官杰克逊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但维持微软从事违反反垄断法的反竞争商业行为的判决,裁定微软利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权力打击竞争对手,并与电脑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签订部分排他性合同。面对微软在全球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巨大垄断地位,为什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微软一分为二的决定,而只是裁定微软的市场行为违法?

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

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民用飞机领域占据垄断地位。麦道公司是世界第三大航空制造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军用飞机制造商。1996 1996 2月,波音公司宣布收购麦道公司,收购价格为1330亿美元。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后,新波音公司总资产达到500亿美元,净负债6543.8亿美元,员工总数20万人。当时预计新波音公司从65438到0997的总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商。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如此大规模的合并必须获得美国反垄断当局的批准。根据美国反垄断法,如果两家公司合并后市场份额的平方和大于1800,公平贸易部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反垄断部门将发起调查。根据这一规定,两家公司市场份额的平方和为3825,是立案调查标准的两倍多,但合并最终获得了政府的批准。为什么美国反垄断当局不顾波音公司占美国市场几乎65,438+000%和全球民用飞机市场65%以上的巨大垄断,批准了这一合并?

美国联邦政府反垄断监管的新动向

上述一些垄断性大企业并购引发的问题,要从美国反垄断监管的新动向来回答。近年来,垄断的定义、市场份额、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评价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重视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评估反垄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该根据国际市场结构来评价和判断垄断。美国司法部在审查惠而浦与美泰克合并案时,不仅调查评估了美国白色家电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还调查评估了全球家电市场的竞争情况。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认为,美国家电市场不仅限于国内市场,而是一个全球市场。两家公司合并后,新公司仍然面临来自国外同行如韩国LG、日本松下和中国海尔的竞争压力。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在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集中度进行评估后认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市场份额之和无法主导全球家电市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合并将促进公司生产更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企业效率,使美国企业在全球家电行业竞争中更具实力。因此,美国反垄断局批准了惠而浦对美泰克的收购。

更加注重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评价反垄断

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国内大型企业的利益,因为大型跨国公司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在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合并的案例中,美国政府在幕后支持和参与合并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波音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商。麦道合并的最终战略目标是在航空航天领域形成全球“巨头”,与欧洲空客公司竞争。1970年,为了拯救欧洲的航空制造业,英、法、德、西等四国政府以自己的航空制造企业组建空客,在政府定额补贴、免税、R&D补贴的支持下,研制大型民用飞机。1994期间,空客订单首次超过波音,占据48%的市场份额(而波音为46%),这让波音承受了巨大的竞争压力,甚至恐慌。为了形成对空客更大的竞争优势,波音提出并实施了合并麦道的计划。

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最终反映了美国政府的意图。最能体现美国政府意志的工具就是政府采购。1996 165438+10月,五角大楼将设计21世纪战斗机的合同授予从未独立研制过该战斗机的波音公司,却没有给拥有强大战斗机设计和生产能力的麦道公司,这明确表明了美国政府希望麦道公司必须向波音公司屈服的愿望。不到一个月后,波音公司宣布收购麦道公司。合并后的波音公司显然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民用飞机市场制造商,它垄断了全球65%以上的飞机市场。因此,单从市场结构来看,合并后的波音公司是超级垄断企业,明显违反了反垄断法,遭到欧盟的强烈反对,但美国政府仍然支持合并。为了完成合并,在波音公司与欧盟签订合同,放弃三家美国航空公司在未来20年只购买波音飞机后,欧盟同意了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1997年8月,新波音公司开始正式运营。

更加注重从提高经济效率的角度创新反垄断规制

垄断优势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高效率的证明。反垄断监管应该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过去美国政府更注重从市场结构、市场份额等方面来规制反垄断。但是现在,司法部门越来越重视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处理反垄断问题。波音与麦道的合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保持美国经济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美国司法部门越来越把提高国内企业的经济效率作为反垄断法追求的目标。这种政策取向的理论基础是芝加哥学派。根据芝加哥学派的垄断理论,垄断企业是竞争中的赢家,其垄断地位是“效率的证明”,是高市场绩效的结果。但是垄断利润的获取并不是一个长期稳定的现象,因为如果垄断企业滥用权力,获取超额利润,必然会诱导新的企业进入,新厂商的进入自然会使原有厂商的垄断地位消失。规模大的企业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市场表现好,不需要政府管制。经济的生命力在于追求卓越的经济效率,高效率自然会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

更加注重促进反垄断监管中的技术创新

阻碍技术创新是垄断的毒瘤,阻碍创新的“坏垄断”市场行为必须得到遏制。虽然微软案仍在上诉中,但美国司法部门在判决该案时对“技术创新”的强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微软基本上是一个基于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的垄断公司。在微软诉讼案中,美国司法部认为,拥有垄断地位或试图获得垄断地位并不违法,但通过“不正当行为”维持或获得垄断地位则是违法的。

反对垄断对技术创新的阻碍,是美国保持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秘诀。美国1999的总统经济报告用了一章的篇幅讨论政府管制与创新的关系,强调新技术的创新对美国经济的长期增长至关重要,能否保持创新的活力是美国经济能否继续引领世界的关键。几年前,美国司法部否决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与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的合并,理由是两大军火公司的合并会阻碍美国关键国防技术的创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反垄断政策的重点逐渐从维持价格竞争转向促进创新,促使大企业的市场行为推动技术创新,从而增强美国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