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成功实施三价歧视的条件是什么?
3月18日,申请了半年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最终因商务部一纸禁令而告吹。由于这是商务部首次引用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此举在全社会乃至国际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各国制定反垄断法的意图是什么?从国际通行的案例来看,反垄断法的大刀一般应该指向哪里?
一般来说,各国的反垄断法有三个任务:促进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竞争。在实践中,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也会把握中等尺度,通常会结合本国当时的产业政策和国家安全来考虑。以汇源案为例,商务部没有市场份额等数据,也没有保护被收购企业和企业投资者的利益。而是评估了果汁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根据国内产业政策做出裁决。
控制企业兼并促进公共利益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有扩大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天然倾向。如果不控制合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合并其他企业,必然会消除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的市场结构。正是出于维护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国反垄断法都有管制合并的规定。这种管制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企业的绝对规模,而是为了保证市场上有竞争者。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并的申报审批制度,即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并需要向反垄断法主管机关申报。
商务部拒绝汇源的申请,主要是基于这个原则。然而,在竞争对手容易进入的果汁领域,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能否“消灭”竞争对手仍有争议。
国家法律法规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法律,只要合并能够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主管机关就可以禁止该合并。一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了哪种合并可以被推断为创造或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例如,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规定,如果一家企业在合并后达到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者三家或三家以下企业达到二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者五家或五家以下企业达到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断合并产生或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
然而,即使有些合并创造或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政府也应该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批准合并。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合并有利于整体经济或社会利益,政府应予以批准。需要指出的是,导致垄断的合并将严重损害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政府在批准这一合并时应该非常谨慎。
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集中对竞争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公众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不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对于未被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适用案例:
欧盟拒绝力拓和必和必拓的合并申请
2008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对必和必拓收购计划的调查。当时该部门表示,两家矿业公司合并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并将控制全球三分之一以上的铁矿石资源。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的矿业集团必和必拓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铜、铝、煤矿供应商,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巩固。2008年6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否决声明。细节
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申请。
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提交了收购汇源的申请材料,此后又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多次补充。165438+10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达到《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该申请进行立案审查。2009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本次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将对我国果汁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和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驳回了该合并。细节
豁免案例:美国批准波音和麦道合并。
美国司法部以1997批准了波音和麦道的合并,一方面是因为麦道当时濒临破产,另一方面是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与欧洲空客有竞争。
禁止垄断协议保护消费者权益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很少会聚在一起。如果他们聚在一起,他们的目的是讨论如何与消费者打交道。在反垄断法中,这种限制竞争的协议称为“卡特尔”,可分为约定销售价格的价格卡特尔、限定生产或销售数量的数量卡特尔和通过协议分割销售市场的地区卡特尔。
这些卡特尔极大地损害了市场竞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领域具有垄断地位,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了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无法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无法扩大生产规模,这将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无法实现。
国家法律法规
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述严重损害竞争的协议一般都要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即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都必须认定为违法。当然,企业之间达成限制竞争的协议有时对经济有利。当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率时,一般被视为合理限制,可以豁免于《反垄断法》之外。
根据美国谢尔曼法案,这种情况下,公司最高可被罚款654.38+00万美元,个人最高可被罚款35万美元。此外,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在具体案件中,美国司法部已经根据美国刑法的规定,大幅提高了反垄断案件的罚款。
我国反垄断法也有相关的详细规定。同时规定,即使不适用现有规定,经营者也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使消费者能够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适用案例:
三菱因参与石墨电极价格协议被罚款。
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被美国司法部罚款134万美元,原因是被指控参与了一个操纵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
两家国际拍卖行同意被罚佣金。
英国佳士得拍卖行和美国苏富比拍卖行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两家拍卖行,因为约定佣金价格而被指控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最后,两家拍卖行不仅被重罚,其总裁也面临刑事监禁。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维护市场竞争
在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市场支配地位甚至垄断地位。虽然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合法垄断,但由于合法垄断者同样不受竞争限制,因此极有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对那些在市场上取得垄断或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监管。
国家法律法规
我国《反垄断法》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详细规定,同时设置了免责条款:“部分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得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适用案例:微软在美国和欧盟因涉嫌垄断被罚款。
正是通过控制操作系统的知识产权,微软取得了在全世界软件市场的主导地位,并凭借这一优势,实际上捆绑了浏览器、即时通讯等产品,阻止了竞争对手的进入。1997年,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垄断,让微软饱受官司困扰,最终交了上亿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