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化产业化?
一、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和统计范围的划分
文化是人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反映和表现。文化的产业化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大众消费需求的演变决定的。目前国内外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不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描述为“按照产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和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中国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提供的经营性产业”。其特点是以产业为手段发展文化事业,把文化作为生产经营的资源,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为了统一文化产业的统计口径,200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向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物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根据GB/T4754-2002,文化产业统计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两部分,即文化服务业和相关文化服务业。根据部门管理需要、文化活动特点和产业链条,细分为新闻服务、出版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及设备。
二、山东文化产业的发展背景、资源优势和主要特点
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山东文化事业突飞猛进,精神产品取得可喜成绩。在艺术教育、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全省文化产业迅速崛起,文化单位的产业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市场化、创新型、具有较大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集团,成为发展壮大第三产业的文化生力军。按照国家分类标准,省统计局测算2003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97.65438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2%。
(一)文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兴起提供了充足的营养和坚实的基础。
2003年,全省共有群众文化机构1949个,其中群众艺术馆19个,文化馆138个,文化站1792个。从业人员5990人,其中群众艺术馆643人,文化馆2325人,文化站3022人。与1996相比,机构数和人员数分别减少26.2%和8.2%。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20个,从业人员5998人。文化机构的精简和人员的重组无疑为产业化趋势的明朗铺平了道路。
2003年,全省文化机构组织文艺活动265,438+0,924次,举办展览5,468次,举办培训班7,965,438次,放映录像4,265,438+0.24次,观众865,438+0,654.38+0万人次。全省174文物机构举办展览1145次,全年接待观众502.3万人次。全省文艺表演团体当年上演新剧目159个,国内观众21.437万人次。许多优秀剧目在全国评选中获奖。104文化艺术表演场所演出(放映)3.5万场,观众609.4万人次。公共图书馆140座,藏书2245.6万册,总流通10551万人次。全省文化事业的繁荣进步和“公益性文化社办”“文化企业联姻”工作的突破,为文化产业的崛起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2003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单位总收入781.794万元,比1.996增长94%。其中:业务收入增长37.1%,占业务收入比重下降8.8个百分点;财政补贴收入增长1.4倍,比重提高13.4个百分点;营业收入下降5.4%,占比下降2.3个百分点。文化事业单位总收入特别是财政补贴收入的增加,表现为政府投入的增加;营业收入的下降,预示着文化产业尽快从文化事业中分离出来的必然性。
近年来,山东新闻出版业的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00年到2003年,全省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加:图书采购从51.3亿元增加到64.5亿元,图书销售从49.9亿元增加到60.3亿元。随着家用视听设备的普及和升级,视听产品种类丰富,数量猛增。2003年,全省出版12种磁带3万盘,11种光盘7.8万张。
山东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基础好,潜力大。2003年,全省市(地)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18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3.79%和91.25%,有线电视家庭覆盖率为27.63%。在一些地区,有线电视的数字化进程已经开始。广电领域的资源重组和产业运营改革初见成效。
(二)经济快速增长、收入水平提高、文化消费激增,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003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2436亿元,同比增长13.7%,为1996年以来的最高增速,连续13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399.91元和3150.49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29.43%和18.48%。近年来,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
支出占比持续下降,文化消费支出占比一路上升。如图1所示,从1996到2003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从43.6%下降到33.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52.7%下降到41.8%。从消费构成看,2003年城镇居民文化教育娱乐服务支出为941.47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5.51%,分别比196和2000年高5.49和1.32个百分点,但比2000年低1.32个百分点2003年,农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2965438±0.33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5438±0.66%,分别比2000年的65438±0.96和65438±0.92个百分点提高了4.98和65438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娱乐活动不断翻新,多样化、时尚化甚至另类的消费模式逐渐形成,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模式悄然兴起。数字电视、数字电影、宽带接入、视频点播、多媒体消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已经开始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圈。假日经济带动了相关文化服务的整体增长,说明文化消费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三)厚重的齐鲁文明和可观的人力资本是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始资源优势。
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齐鲁文明源远流长,文化大省,文化底蕴、文化传统、文化创新资源丰富。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轴心文化的源头,数不清的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文化经典、历史文化名人是山东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辉煌的改革开放成就、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的地方民俗文化是取之不尽的文化源泉,为挖掘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经济价值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市场运行机制的激活,巨大的资源优势将转化为丰富的产业优势。
山东是第二人口大省,人力资源存量优势明显。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全省每10万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335人,比1.990的“四普”976人高出2.4倍。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年,比65,438+0.990年多65,438+0.3年。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不仅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知识储备和人才支持,也为文化观念的更新和产业意识的觉醒创造了条件。
(四)山东文化产业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特色突出,潜力巨大。
近年来,省内一些文化单位率先打入市场,尝试企业化经营,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生产属性初步显现。与先进省市相比,山东文化领域市场化改革起步不早,但发展潜力巨大。如今,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即将进入快速积累期,电影院线改革的实施,出版、报业、广电集团的组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新举措成为激活文化产业的“催化剂”。从统计角度看,山东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从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来看,势头看涨,速度加快,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提高。从图2看,2003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39761亿元,比2002年增加71.61亿元,增速高达22%,比同期GDP增速高出8.3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比2002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对比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文化产业估算数据,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为11.12%,不算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略高于全国的3.06%。
2.从文化产业内部构成和分层来看,新兴文化产业实力不断扩大,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空间较大,文化与相关产业关联度增强。2003年,全省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654.38+00.368亿元,仅占全部文化产业的26.1%;提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相关文化服务业”增加值293.93亿元,占比73.9%。文化服务增加值占GDP比重为0.83%,相关文化服务占GDP比重为2.36%,后者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远高于前者。从全国情况看,文化服务及相关文化服务增加值分别占文化产业总增加值的48%和52%,分别占GDP的1.47%和1.59%,相关文化服务略高于文化服务。
将文化产业分为三个层次(见表1):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文化产业传统“核心层”,实现增加值3215万元,占GDP的0.26%;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展览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实现增加值71.5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58%;以生产和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为主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93.9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6%。三层增加值之比为8: 18: 74,而我国三层增加值之比为25: 23: 52。由此可见,山东新兴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是后来居上的,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本身也极大地促进了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也说明山东传统文化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
表1:2003年山东省及全国各级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占GDP比重对照表。
项目山东,山东在全国的比重
(或百分比增加或减少)
核心层增加值(亿元)为32.15883.84,山东占比3.64%。
核心层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0.260.76-0.5个百分点。
外围层增加值(亿元)为71.53834.6438+0,山东占比8.57%。
外围层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为0.580.71-0.13个百分点。
相关层增加值(亿元)293.338+058.27,山东占比15.82%。
相关层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361.59+0.77个百分点。
3.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的比重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华东地区属于低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显示,2001年,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90万人,其中:文化服务业38.9万人,占比43.22%;相关文化服务业51.1万,占比56.78%。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5.39%,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93%,高于全国0.04个百分点。与华东其他省市相比(缺少安徽数据),山东文化产业从业人数少于上海、江苏,多于浙江、福建、江西。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的比重,山东仅高于江西(见表2)。
表2:中国和华东地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比例
区域性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全国1377+0438+0.89
上海135+09.538。
江苏109.983.08
浙江863.1
福建
江西23.181.2
山东901.93
资料来源:2001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
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传统文化服务业蓄势待发,市场化改革将带来超常规发展。2003年,“核心层”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产业增长相对缓慢,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1%,而“外围层”的新兴文化产业增长21.1%。从“核心层”的总产出来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分别占37.7%、44.8%和17.5%,而三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分别为8.65%、438+0%、8.5%和19.3%。随着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传统文化服务业特别是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潜力巨大,行政体制内的格局将被全社会多元化发展格局所取代。
5.文具、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制造企业数量增加,效益增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2003年,全省共有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企业836家(以下简称文化生产企业),比2000年和2002年分别增加251家和107家;从业人数也从32万到33万增长到35.8万。2003年,全省全部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国的13.1%。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80.3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83%。文化制造企业的主导产业集中在三个行业: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工艺美术制造业和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2003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6418万元、52770万元和35330万元,占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增加值的35.6%、29.3%和65438+。
6、文具、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企业附加值率高,且主要产品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2003年,全省文具、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企业实现增加值60.66亿元,增加值率43.7%。根据2001年基层单位普查数据,营业收入较高的行业为:与文化相关的家用电器批发零售占35.3%,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占23%,工艺美术及收藏品批发零售占12.2%,音像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占165438。比例最低的是文化商品拍卖只占0.9%。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品销售形势看好。
三,山东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目前,山东文化产业仍处于发展、探索和培育的初级阶段,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与先进省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只有认清自己的劣势,才能准确定位,寻求突破。
(一)产业发展不充分,总规模小,文化产业远未成为山东的支柱产业。2003年,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GDP的3.2%,无论是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落后于先进省市。虽然表3中的数据由于统计口径、年份、数据来源不同,缺乏规范性和可比性,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差异。现在有些省份提出未来5到10年要让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到6%,这对山东来说压力很大。如果不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按照2003年的发展趋势,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GDP的5%大约需要15年。
表3: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及部分省市的比较。
与上年相比,各地区文化生产和文化产业有所增长。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和GDP统计范围
价值(亿元)的比重(%)与增长率(%)相比
国家20033576 . 723 . 1-国家分类标准
北京2002163 . 505 . 114.9+4.5与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吉林省国家分类标准2003113 . 404 . 4438+02.5+2.3 20000001
浙江2001359 . 005 . 324 . 1+13.6包括教育、体育等。
安徽2002137 . 003 . 816.9+8.0包括教育、体育等。
山东2003397.613.222.0+8.3国家分类标准
湖北2001160 . 003 . 5-包括体育等。
广东2002668.935.714.6+3.8包括教育、体育、科技等。
海南200320 . 522 . 911.5+1.0国家分类标准。
四川200354.501.068.7+56.9与国标基本一致。
注:全国和省级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取自相关研究报告,年份和产业定义有差异。
(2)文化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相对分散,制约了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山东文化产业小企业多,现代大型文化企业少。根据2001基本单位普查,每个文化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24人,其中文化服务业更少,只有20人。从文化制造企业来看,各单位的从业人数也在萎缩:2000年至2003年,平均每个企业的从业人数分别为542人、460人和427人。文化产业组织的小型化和资源优势的分散化难以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要求。一些文化产业单位没有完全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一些由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文化企业组织,仍然依靠政府资金办文化,缺乏市场运作的活力和团队创造力。
(3)文化资源的产业要素挖掘不充分,资源占有和创新发展意识相对薄弱。目前,山东本土文化资源没有经过全面的统计和评估,文化产品没有特色,品种不丰富,包装不时尚,缺乏系统先进、视角独特的二次开发,各种文化资源要素没有得到市场、产品环节和营销整合的确认,难以完全转化为产业资源。例如,一些著名的旅游资源尚未发现深刻的文化内涵,缺乏旅游主题的吸引力。前些年,省外“水浒城”的旅游热潮一马当先,而正宗水浒故事发源地的旅游业却一片惨淡,内部竞争严重。从今年亚洲杯足球赛期间济南文化市场很少见到相关纪念旅游工艺品的怪现象,可以看出山东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发展中抢抓机遇、创新竞争的意识的弱化。远离产业发展和市场化运作的资源,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只能是“水中之月,镜中之花”。
(四)文化消费观念滞后,有效需求不足,文化市场供求结构失衡。2003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支出仅分别占消费支出的15.51%和13.66%。剔除教育消费,城镇居民纯文化娱乐消费仅占7.27%,文化娱乐消费缺乏刚性,仍处于次要地位,弹性系数较大。人们没有主动花钱消费文化的想法,潜在的精神文化需求需要被唤醒,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超过65438美元+0,000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左右时,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会迅速增加。2003年山东人均GDP达到65438美元+065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34.6%,显示出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力。然而,文化市场仍存在供需缺口,多元文化消费需求未得到充分照顾,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定位和功能单一,与居民对多维文化消费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
(5)宏观管理多元化,产业链被人为切断,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长期以来,由于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难以形成全面系统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没有完全脱离直接经营文化的管理模式,各自为政,文化市场呈“去”字形分布,不利于规模化发展和规模化市场运作。比如音像行业的内容审查、出版和市场管理,分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旅游服务、文物管理、餐饮销售等。也分别归旅游局、文物局和工商局管。这种《三国演义》式的格局,使得同一条产业链在不同部门之间自由发展,一些文化资源被闲置浪费,难以系统开发和充分利用。一方面,基础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基础文化设施陈旧,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较差;另一方面,是文化动量工程中追求轰动效应的低投入产出比。在“为文化搭台、为经济唱戏”、“为地区打名片”等流行的文化节中,一些地方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是招商引资、招徕生意的诱人幌子,被沦为“托儿”的文化资源既没有得到应有的文化尊重,也没有得到真正的投资开发。
(六)文化产业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影响后续发展。全省文化产业吸纳的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1.9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只有3%到6%。虽然是人口大省,但山东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不仅总量少,而且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农村基层文化人才。“五年规划”数据显示,全省每10万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43人,在各省(市、区)中仅排名15。人口文化素质低不仅影响文化受众的接受度和参与度,也影响文化产业人才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四是对山东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和跨越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山东文化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以创新理念和超常规发展为导向,以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为契机,以市场配置和投资多元化为保障,以科技进步和人才支撑为动力,实现山东文化产业资源的优势重组和跨越式发展。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文化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之成为提升综合发展实力的重要驱动点。文化行政部门要树立“大文化产业”理念,把工作视野从文化系统延伸到全社会,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改变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从“管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文化市场、营造宽松和谐的文化发展环境上。各地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文化资源浪费,加强对不可再生文化和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促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要加大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力度,深化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机制。
(二)精心打造创新亮点,努力提升科技附加值,激活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潜力。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的产业,文化原创是文化产业的生命线。只有开阔视野,学会创新,才能引领文化娱乐、时尚经济、文化关注、文化创意经济的新潮流,促进城乡文化产品的丰富,完善文化产业的品类结构。各地要立足不同的文化资源和经济基础,采取不同的产业培育措施和市场运作模式,建立支柱文化产业,找准发展的“突破点”。要正视区域文化产业的竞争格局,发挥半岛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环渤海湾文化产业区域合作框架。鉴于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渗透日益增强,山东文化产业应突出高技术、高智能的特点,提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在数字设备、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技术领域,我们将与科研机构合作攻关,争取突破。充分发挥创业园、高校科技孵化基地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为“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提供科技创新的后盾。
(三)通过多元化投融资,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全面整合文化资源。整合的目标是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挖掘国有文化资源的存量潜力,释放民营文化资本的增量力量。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逐年提高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比例,尝试建立文化产业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文化产业,形成以政府资金引导、企业投资为基础、银行信贷和民间资金为主体、股市融资和境外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弥补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巨大资金缺口。进一步打破国家包办文化的单一模式,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政府、社会和个人参与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系统的文化新格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四)坚持管办并举,培育良性互动的文化市场环境,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铺设“高速公路”。要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放开市场准入,通过优胜劣汰引导文化商品流通和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消除市场垄断和市场歧视,形成按市场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加快文化产业中介机构建设,大力培养演艺市场经纪人,发展经纪公司,建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影院系统等现代营销手段,减少流通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运营质量。在繁荣文化市场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管,建设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严厉打击盗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抵制各种商业欺诈,加强对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和整治并依法取缔,铲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土壤,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5)基于“复合型”框架,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使人力资本真正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本。实践证明,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将成为未来抢占文化产业制高点的决定性因素。目前除了山东大学和青岛海洋大学有文化产业专业,省内高校此类专业为空白。满足省内多产业融合需求的文化资本运营人才、文化经纪代理、数字艺术软件、网络游戏开发、传媒产业管理人才紧缺。各级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国有文化产业单位的优秀骨干,大力引进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既要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文化人才,又要培养熟悉艺术、有高度创新意识和文化品位、懂市场运作、有较高管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文化产业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积累人力资本。
(六)研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核算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省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机构密切配合,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计信息交流平台,从山东实际出发,尽快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核算体系。 开展及时准确的文化产业统计核算数据分析研究,为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党政领导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依据。 建议将文化产业发展指标纳入行政绩效考核体系。由于文化产业涉及面广,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很难进行统计。要完成统计监测任务,必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我们正处于一个文化创新风起云涌的时代,文化产业异军突起,成为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基石和活力源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文化的力量深深植根于民族的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呼唤和激发文化的巨大力量,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坚信,在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文化产业的百家争鸣中,齐鲁文明必将辉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