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锂华笔下人物的生活

1983毕业于安徽怀化师范学院,分配到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党校任教。1996晋升副教授,2001晋升教授。2002年调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任教,任教师、社科系副主任。

在高校任教26年,讲授过法理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教育法等法学专业主干课程,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探索和实施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案例教学”和“讨论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理论研究,撰写相关文章并发表在相关教学研究核心期刊上。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为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举办了《合同法案例教学》、《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案例教学》、《当今世界法律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教育法律纠纷的司法实务》、《高校法律纠纷及解决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批普法讲座,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注重教学和司法实践中的理论研究。2000年以来,撰写论文40余篇,先后在《中国研究》、《行政论坛》、《法制日报理论版》、《理论讨论》等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写2本专著。担任副主编,主编法学教材5部,参编作品10余部;主持完成省、校级科研教学项目6项,参与项目10余项。

从2004年开始,一个以法学教研室为核心的教研团队充分调动集体的共同努力,在研究教学文件的建立、课程的设置、实习基地的建设、学生培养方案的设置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们除了精心组织法学专业教学,完成国家规定的法学专业教学任务外,还与全体法学专业教师一起,投入大量精力研究、发掘和利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的地域优势,克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薄弱,培养技能型法律人才的素质培养设计方案和一系列学科建设方案,以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

在教学和管理中,注重从关心和爱护学生身心和思想的角度设计教学实践,为把法学学生培养成为“品行端正、基础扎实、能力强”的法律人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专业教学和行政管理中,注重发挥团队智慧和学术特长,使法学教研室教师在茂名市和学校系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多次获得集体荣誉。

1994至1996从事公益妇女维权兼职律师工作,1997起在合伙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在律师执业中,担任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法律顾问、行政执法机关法律顾问。期间,从事国有企业改制、债权债务追偿、行政执法、刑事辩护、名誉权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件;曾多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国内影响较大的“3·15”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中的“一锅汤面打死三人”案、家暴侵害妇女伤害案、未成年人保护案、残疾职工劳动纠纷案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业余时间经常义务为大学生追讨服务费,保护学生的各种合法权益,几乎每天都为社会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正因如此,他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好评,被评为茂名市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长生妈妈孙锂华球员姓名:孙锂华年龄:56性别:女股龄:20年。

出生:1954三月1(离双胞胎姐姐1小时)

故事梗概:

下岗女工通过自我奋斗在股市致富。一个普通的女人挑起了家庭的经济大梁。十几年来,我努力赚钱养家,不仅赚了一家三口的生活费,还赚了儿子的婚房。虽然炒股不被家人理解,但我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家人的尊重。坚强的下岗母亲——孙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