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在哪个部门办理?
1.当事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业务管理处(以下简称代管处)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2.当事人也可以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当地机构办理。
记录内容是:
(1)归档文件
(一)商务部主管部门根据权限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②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复印件;
(3)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和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报告;
(四)加工贸易中国家控制的商品,应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或许可证复印件;
⑤确定单耗和损失率所需的相关信息;
⑥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2)登记在册的货物
(1)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备;
(二)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者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的商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3)备案时需要提供其他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商品(如进出口音像制品、进口工业再生废物等。).
(3)保税金额
(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经海关批准备案的料件,包括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直接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产品。
产品与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合理数量的催化剂、触媒、磨料、燃料充分结合。
(二)海关不予备案的料件,以及试运行料件和未列入清单的消耗性物料,不实行保税,作为一般进口货物进口。
按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