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法院民事立案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上的案件,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且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由本院受理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且一方当事人没有住所地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珠海、中山、江门、惠州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且一方当事人没有本辖区住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韶关、清远、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和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