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和含义是什么?

强制许可又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形:

1.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获得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实施该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2.用于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为交叉许可。它是一种基于专利之间相互依存的有利于科技发展的强制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