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主要具有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1)排他性
排他性,又称独占性或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者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将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之一。
(2)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法律对专利权人的保护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限的。超过这个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专利权立即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3)区域性
地域性是指任何专利权只能在一定的区域内产生并受法律保护。这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这一特点,依据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境内受法律保护,而在其他国家不受该国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2.除了上述三个主要特征外,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种权利的权利,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
(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基于发明成果的公开。
(4)专利权是可实施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专利。
扩展数据:
专利权的主要内容:
1.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收取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参考资料:
官方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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