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的安全警示
自2010年6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制售假药典型案件90起,涉案金额3325438+05万元。涉及刑事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捣毁制假网站、窝点169个;在依法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方面,要求屏蔽境外服务器网站295个,要求关闭违法网站245个,在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中曝光违法网站40个。
以下是合法网上药店的主要特征:
1.开办单位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为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编号标注在显著位置。
3.只有非处方药才能销售给消费者,网站具有在线查询、在线咨询、订单生成、电子合同等交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