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证据指的是什么,需要哪些公证认证程序?
你好。域外证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缔结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认证手续。
认证程序:对于在境外形成的、需要东道国公证和认证的证据的特殊认证程序。
下列三种情况,当事人可以不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办理相关认证手续:
(一)该证据可以从除香港、澳门和台湾省以外的国内公开渠道获得,如从专利局获得的外国专利文献或从公共图书馆获得的外国文献;
(2)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的真实性;
(3)对方当事人认可证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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