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法

全国考研须知(具体可以去想报考学校的网站查看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

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从高职院校毕业至9月1日硕士研究生录取,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学历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由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组织的单独考试:

1.满足申请条件(1)中1、3、4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过硬。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他是本单位委托的在职职工。

(3)符合上述(1)或(2)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或单项考试(考试科目按教育类别设置)。

可招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满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读的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专业不允许报考法学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法)。

可招收LLM毕业生的48所学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

上述院校录取本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本专业统一或单独考试。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全国联考,简称“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1.满足(1)中1、3、4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院校毕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MBA毕业生的94所学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金融学院、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xi交通大学。

上述院校,在招收MBA学位研究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学校不再组织本专业统一或单独考试。

(六)经批准开展免试工作的高校,可在6月25日10前,从初审中推荐规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到报考单位进行复试并办理录取手续。推荐和录取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教育集团、农村教育硕士项目推荐的学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次参加统考。6543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招生单位推荐的学生,不再保留学籍。

初试时间为每年1月中下旬两天。

初步考试科目

初试有三科,分别是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和外语科目满分分别为100,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

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是对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相应能力。

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大部分学科的基础综合科目是统一的。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有一个统一命题科目;医学类仍有“西医综合”和“中医综合”的统一命题科目。

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三个学科中的体育学、考古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可选择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开设其他科目并自行命题,提倡招生单位间联合命题。

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政治理论与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全国统考,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由教育部制定并统一提出,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提出。

MBA联考初试科目为外语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由教育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选择日语或俄语的考生使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提出(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自行提出)。

联考考试大纲由全国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已下发到招收MBA毕业生的院校。

LLM入学考试的预备科目有四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民法)和综合课(包括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担。

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

入学考试的程序

研究生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确定名单。

初步测试结果的公布时间

公布考研初试成绩时,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公布入学考试成绩的招生单位在确定初选名单时,通常会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