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作用

法律主观性:

海关在进出境环节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二是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第三,有利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从微观上看:一是可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海关扣留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口,造成侵权货物国际贸易中断,阻止侵权货物进入流通渠道,避免或者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遭受的侵权损害;第二,可以防止以后的侵权。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进行行政处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将提高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必然对故意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分子产生强大的惩罚和震慑作用。同时也使一些缺乏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意识的企业和个人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三,为启动民事救济提供了便利。通过海关扣押侵权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获得必要的证据,对侵权人采取法律行动。此外,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通过海关了解进出口过程中当事人的侵权情况,从而更加快速准确地处理侵权纠纷。

法律客观性: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和专利。具体包括以下范围:(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商标;(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四)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公民或者组织所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此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我国海关也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