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2011到2015,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我市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镇、和谐魅力城镇,提升“法治仙女”建设水平有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六五”规划精神,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江苏省法治建设纲要》,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是深化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

2006年至201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观念不断增强。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助力全镇实现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法律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法律规范;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法律指导;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法制的推动。充分发挥法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必须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江都”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 以建设特色法治文化为引领,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狠抓普法措施落实,以创新创优。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新格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力量之镇做出新的贡献。

(2)总体目标

——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公民进一步掌握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人民依法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城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不断树立,法律权威更加受到广泛尊重,全社会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更加丰富。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了更大规模、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法治实践成效更加明显。全镇各领域、各层次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截至2015年底,达到扬州市和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社区)比例分别为98%和30%,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合格率为100%。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工作原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仙女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措施,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彰显服务大局的地位,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化。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强化“法治惠民”理念,紧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需求期盼,有针对性地开展通俗易懂、便于参与的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全过程成为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成为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把握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认识,把握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牢牢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权,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新载体、新举措,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葆新气象、充满活力。

按需教学,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对象的情况、需求和特点,选择可接受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到“有所需要、有所欠缺”,既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又注重培育法治精神,努力体现法制宣传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4)主要任务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我镇“法润仙城,服务发展”主题,突出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发展、资源环境建设、节能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突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诚信守法经营、政府信息法规、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政府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法治环境。

2、围绕公民意识的培养开展法制宣传。培养公民意识是更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要根据公民生产生活实际,继续深化以“学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把学习法律用法与培育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倡导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律义务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规范言行,依法参与和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3.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仙女”建设中的引领和基础作用,推动各级各领域法治实践。抓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深入发展,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效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建设是法制宣传的关键,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内在动力,有效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继续深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制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有序参与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企等法治实践,不断拓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外延和内涵。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从法制宣传中得到实惠,是法制宣传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聘用合同、医患纠纷、城市改造、土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思维调整利益关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灾害救助、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尊老爱幼、扶贫助残的良好法治氛围。

5、围绕繁荣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宣传。要结合形势任务,不断研究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途径,认真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神仙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强化法治文化的熏陶功能,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召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法律文化设施体系,建设一批有特色、高品位、功能齐全、规模较大的法律文化街区、法律文化广场和法律文化展览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进一步塑造法律文化品牌。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有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实践中,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努力夯实青少年的法律基础,推动和带动全社会各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一)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肩负着极其重要的责任,是法制宣传的重中之重。要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践能力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创新机制、优化形式、严格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继续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织学法、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有效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洁从政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评议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要下大力气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想、精神、能力和实践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参谋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上台阶。

(二)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将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考试,每季度组织一次网上学法,切实落实中层干部法律知识岗前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素质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的考核,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告知制度。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大力加强保护青少年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试卷,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教师“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律副院长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新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每年9月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同时有效依托社区和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严格执行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内容,将法律经营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管理。扎实推进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讲诚信、依法经营、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法律文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外资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深入实施“法律图书到农民、法律服务到农民、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村级“普法中心”、“农民法律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与司法调解站、调解室紧密结合,促进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要努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法律素质,在农村党员中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村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当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懂法律的人”培训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创建活动,拓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六)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学校(站、点),紧密结合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继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进出口地”和各服务管理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帮助流动人口合法有序地融入当地社会。整合资源,在流动人口聚集单位建设“普法中心”,方便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查询、援助等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三、贴近实际,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一)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要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切实转变宣传方式,努力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塑造普法品牌。实施法治文化解读工程,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精心打造一系列集历史、人文、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一批有特色、高品位、有功能、有标志性的法治街区和广场,打造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化论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律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律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文化产品的需求。

(2)丰富主题活动的内涵。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法制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适时开展形式灵活、成效突出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围绕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适时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镇各部门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与年度宣传重点结合起来,与具体工作任务、新法颁布实施、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推动各项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3)构建“法律六进”新模式。以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为引领,通过物化固化“法律六进”载体,全面构建和完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新模式,努力形成协调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新格局,努力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使“法”

(四)拓展法制宣传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构建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制文化景观,大力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文化广场、法制街道、法制画廊、法制企业、普法中心等新阵地。加强电视、广播、报刊、普法网站的法制宣传栏目、专版、专题建设,优化栏目,提高质量。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热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5)注重新媒体的运用。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要求,继续开发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手机报等新业态的普法功能,重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网站和网页,注重加强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考试平台、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站建设,打造技术先进、传播快捷、覆盖广泛的法律文化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传播态势。

(六)推进法制宣传的理论创新。结合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法制宣传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举办法律文化论坛和理论研讨会,发挥高等院校法学理论研究和科研优势,引导和推动工作实践创新,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基层组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三个文明”建设进行部署、规划、考核和实施。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机构和组织职能。党委宣传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机构等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规划的实施。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积极配合。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具体规定,完善分工协作的法制宣传教育互动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干部领导部门:组织部;公务员普法领导部门:宣传科;青少年普法领导部门:文教办公室;企业管理人员普法牵头部门:安全监察室;农民普法的牵头部门:农经站;流动人口普法领导部门:派出所),各领导部门要建立领导组织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对相关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各类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支持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完善监督考核体系。根据《江都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指标体系,细化各项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导。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能意识,建立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重点目标牵头部门述职制度,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抽查督导,年底抽样考核。责任部门定期汇报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结果。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完善和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落实基本的经费保障。在保证普法经费不低于省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付,专款专用,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结合普法的实际情况,安排和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进行公益性投入。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职数和编制规定,配齐配强各级专职法制宣传干部,通过大力开展在职培训和在职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各项业务技能。切实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学术中心户、法律知识分子、大学生村官等热心普法的人员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加强培训、管理、支持和引导。

(五)努力推进工作落实。“六五”计划从2011开始实施,到2015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65438上半年+01。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报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下半年至2015上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计划的全面实施。2013年进行中期督导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65438+2005年下半年。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六五”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